“Celebration of Hope” 表達藝術及攝影比賽

 

比賽項目包括:

1. 表達藝術比賽

2. 攝影比賽

 

接受報名日期:2 6 (星期二) 上午 10

截止報名及遞交作品日期: 2 29 (星期四) 下午 6

報名方法: 以 Google Form 網上遞交報名表格及作品 (https://bit.ly/4bnHN8A

 

主題:

“Celebration of Hope”為主題,從自我經歷的體驗,以藝術及拍攝形式表達出自己的視角和感受,呈現出藝術色彩和獨特創意。作品充分展現積極心態、正能量、鼓勵同路人對抗乳癌及踏上康復之路。

 

活動目的:

讓姊妹們透過藝術創作表達情感、紓緩壓力、在生活中找到平衡、自信心和綻放希望。

 

比賽費用全免

 

參賽資格:

香港乳癌基金會乳癌支援中心會員

 

項目

表達藝術比賽

攝影比賽

賽制

個人賽

作品規格

  • 尺寸不可超過 297mm x 420mm(A3 畫紙)
  • 可自行選擇以繪畫、剪貼或書法形式參賽
  • 可以使用乾性或濕性顏料 (例如:油彩、木顏色、蠟筆、粉彩、素描筆、水彩、廣告彩和塑膠彩等);或
  • 可以中文、英文書法;或
  • 可以使用剪貼方式或採用額外非顏料的材料。

  • 作品須以平面方式創作,橫直不限。

  • 上載檔案格式為 JPGJPEG

    PNG,上載檔案不大於 10MB

  • 提交之相片所使用的攝影器材沒有任何限制、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均可。
  • 作品必須達 500 萬像素或以上的數碼檔案、上載檔案格式為JPGJPEGPNG,上載檔案不大於 10MB

評審準則

  • 切合主題
  • 繪畫/攝影技巧
  • 創意及原創概念

參加方法

   以 Google Form 網上遞交參賽表格及作品。

公佈結果及

頒獎

  • 比賽結果將於 2024 3 上旬於基金會 Facebook Instagram 公佈。得獎者將獲安排免費出席乳癌支援中心周年會員聚餐及領獎。

審批及入圍

通知

  • 所有成功通過審批的參賽者,大會將透過 WhatsApp 發出通知參賽者獲發參賽編號。
  • 評審委員會於兩項比賽項目分別選出冠軍、亞軍、季軍各一位,並會由大會以 WhatsApp 方式通知得獎者。
  • 一經評審委員會作出評分後,最高分數的頭五位入圍的作品將刊登於基金會的 Facebook Instagram 內競逐「網上最具人氣獎」。
  •  競逐「網上最具人氣獎」的入圍作品會根據基金會的 Facebook Instagram 帖子累計的讚好總數以決定得獎者。
  • 投票日期及時間為 2024 3 月 11 日至 2024 3 14 日下午 6 時正。
  • 每項比賽冠軍、亞軍、季軍及「網上最具人氣獎」的得獎者將獲大會以 WhatsApp 方式通知乳癌支援中心周年會員聚餐及領獎詳情。同時,作品亦會於周年會員聚餐當天競逐「現場最具人氣獎」,由現場參加者以投票方式選出得獎者。
  • 得獎者有機會於活動當天獲邀到台上分享其作品之創作理念。

獎項及獎品

  • 每項比賽設有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及「網上最具人氣獎」一名、「現場最具人氣獎」(一名)。
  • 每項比賽冠軍、亞軍、季軍及「網上最具人氣獎」的得獎者將會獲安排免費出席乳癌支援中心周年會員聚餐及領獎。

 

參賽須知:

  • 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全名,必須與香港身份證明文件一致)應填寫在參賽表格上,不應出現在作品任何地方上。
  • 參賽者必須清楚填寫參賽表格。參賽作品一經網上遞交,將無法更改或取消。
  •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其中一項比賽項目。
  •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份參賽作品參與此活動,同一份作品只可遞交一次。如有發現重複報名,則以最後一次報名的作品為準。
  • 參賽資格不得轉讓。若參賽者未能提供完整及正確資料或不符合任何參賽資格,大會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的權利。
  • 參賽者必須於報名表格內填寫參賽者之姓名、聯絡電話 (可用 WhatsApp)、作品名稱、作品敘述 (中文字數不多於 50 字或英文字數不多於 80 )
  • 所有參賽者,均一概同意參與所有事前及事後之相關宣傳、包括但不限於相片、影片、新聞稿、社交媒體、公開展覽、以及網站公告。
  • 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大會所定規則,如有違規者,大會有權取消不符合規格之參賽者的參賽資格而不作另行通知。
  • 所有成功報名的參賽者,大會將透過 WhatsApp 發出短信通知並獲發一個參賽編號,其作品或會刊登於基金會網站及社交媒體。

 

條款及細則:

1. 香港乳癌基金會(下稱「大會」)為“Celebration of Hope”表達藝術及攝影比賽的主辦機構。

2. 缺席或未能於指定時段內提交作品者,將不獲發任何獎項。

3. 大會及評審委員會對比賽結果擁有最後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大會有權拒絕任何不遵守大會規則或不符合比賽規則內各項内容的人士比賽。

5. 所有參賽者報名及作品上載完成後,將會經內部審閱,以確保作品符合主題,一經評審委員會作出評分後,每項比賽最高分數的頭五位入圍的作品會刊登於基金會的 FacebookInstagram 內。

6. 參賽作品的內容不能涉及不合法、淫褻、暴力、色情、誹謗、恐嚇、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若因為參加者所提交的作品而令大會構成任何聲名上及金錢上的損失,該參賽者需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及後果。

7.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8. 曾經參與其他任何公開比賽或展覽,及於任何公開賽事中獲獎的作品將不獲接納。

9.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不會侵犯第三者的權利 (包括知識產權、保密權或私隱權) 。如有違規,即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而不作另行通知。參賽作品如抵觸任何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承擔,大會概不負責。參賽者須就全部訴訟、損失、損害賠償、申索、付款要求、開支(包括律師、代理人及專家證人收取的費用及開銷),以及為任何研訊程序及任何性質的法律責任達成和解而可能同意支付的償金及訟費,向大會及其授權使用者作出彌償,並使其完全及有效地獲得彌償。

10. 參賽者只應在獲得有關第三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可於參賽作品中採用、修改或改編第三方之圖像,並須根據有關版權法律於參賽作品中註明。大會將不會直接或間接為任何或以任何方式因抵觸任何版權法例而引起的責任負責。參賽者同意及承諾會接受及為所有該等責任負責。有關《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 528 章)的詳情,請瀏覽 www.legislation.gov.hk 。參賽者亦須獲得有關第三方的同意容許政府使用、複製、編輯和廣播該第三方素材之權利。如有需要,大會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合法授權的書面證明。

11. 參賽者提交作品之電子檔案,必須注意有關檔案的保安及病毒問題,如發現檔案存有病毒,有關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而不作另行通知。

12. 參賽者必須清楚並同意所有參賽作品的版權將由大會擁有。大會有權將作品的圖像、內容、參賽者姓名及相片以任何媒體形式展覽、出版、宣傳或作非牟利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上載至大會之網頁、社交平台如 Instagram Facebook 專頁。大會亦有權將作品的全部或部份內容作出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廣播及派發,而毋須事先取得參賽者同意或向參賽者繳付任何費用。

13. 參賽作品連同參賽者姓名將會刊登於大會之 Facebook Instagram 供公眾瀏覽及投票。「網上最具人氣獎」及「現場最具人氣獎」若超過一份作品獲得相同數目的票數,則會交由評審團決定最後結果。投票結果以大會伺服器的記錄為準。如發現有任何欺騙、駭客、空號或假帳戶、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或異常之投票,大會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的資格,或採取其他行動而無須另行通知和給予理由。

14. 每位參賽者只可以贏取一份獎品。

15. 獎品分配由大會決定。

16. 獎品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得獎禮品之有效性及使用均受供應商指定的使用指示及細則所規限。本會對獎品之質素及服務並無任何責任,亦不會承擔產品/服務供應商的責

任。任何有關禮品疑問、申索、投訴或糾紛應由閣下與有關的供應商之間解決。大會保留更改原有獎品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1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站、網絡、通訊、技術或其他不可歸咎於大會之原因而使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的情況,參加者同意大會就此一概不須負任何責任。

18. 大會有權拒絕不恰當、與比賽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賽作品,而不作另行通知。

19. 大會有權因應情況,取消任何賽事。有關參賽者將獲發通知。

20. 大會及評判所作出之決定為最終依歸,任何人不得異議。

21. 得獎者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其他人。

22. 參賽者一旦遞交作品參賽,即同意接納比賽的所有條款及細則。如大會相信有任何違反比賽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行為,將保留隨時取消有關參賽者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是次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23. 參賽者同意遵守大會對比賽的所有安排並擁有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比賽的條款及細則、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事先通知。

24. 大會保留任何賽事規則及條款、獎項、比賽及評判安排之更改權利,而毋須事先作出知會。

25. 參賽截止時間以大會伺服器為準。

26. 如有任何爭議,大會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 2525 6033 / 2597 3251 與中心職員聯絡。

 

免責聲明:

在法律准許的情況下,大會將免除一切因是次活動或獎品所構成之法律責任及賠償。大會不會對任何人士負上任何因有關活動而引致的 (不論直接、間接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 個人損傷、死亡、損失、損毀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或信譽的損失、任何計算機會的錯誤、任何電腦、通訊或設施不正常地運作、任何由第三者所提供的服務的缺乏或不足之處、或任何通知因郵遞上的錯誤而寄失或遺失而引致的損失、損毀或責任而負責。

 

收集個人資料公告:

個人資料乃由參賽者自願提供,每名參賽者皆同意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或會被用作推廣及相關服務。資料亦會供相關人員處理參賽作品、聯絡及相關的宣傳用途。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18 及第 22 條,以及附表 1 6 原則的規定,參賽者有權查閱和改正他們的個人資料。參賽者的查閱權包括有權索取他們在本比賽的參賽報名表格所提供個人資料的複本一份。為依從查閱資料要求,可能會徵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