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
「每朝起床,就要吃四百元藥,我真的吃不起。」三度乳癌復發的李女士每天要服用兩種口服標靶藥(即針對性治療藥物)來控制病情,每月的醫藥費要花近一萬元。
「仔女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開支,他們照顧我食和住還可以,但要長期負擔我的藥費,怎可能呢﹖我想,遲些沒有錢,我就不再吃這些藥了。」
她還記得去年醫生向她介紹標靶藥時,醫生告訴她藥費很貴,未必值得試。她向醫管局的撒瑪利亞基金會申請藥物資助,但家庭資產限額是三十萬元,那時候女兒正儲錢準備結婚,當然超額。「朋友勸我申請綜援,因為領綜援可報銷醫藥費;但我有兒有女,雖然她們入息不多,但又怎可能去簽紙(證明無能力供養父母的所謂「衰仔紙」)?」
李女士最終也花上十多萬元接受標靶藥注射,可效用未如理想。癌細胞擴散到肺部,醫生建議她轉服口服標靶藥,一天五粒,要四百多元。恰巧香港乳癌基金會推出該種藥物的資助計劃,李女士獲醫生推薦申請,得到約五成的藥費資助,負擔總算輕了一些。
對於無收入的她,藥費依然是重大負,她說希望政府或其他慈善機構可以給乳癌患者多一點的支援,特別是像她一樣有經濟困難而又非領取綜援的患者。
李女士一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2005年做過手術後,再做了25次電療,然後是化療。07年復發,我又做了10次電療和打了14枝標靶藥」她如數家珍般,畢竟每一次都是不容易的一關,除了身心之苦,還是沉重的經濟負擔。
每次到醫院覆診也是折騰,早上九時到伊利沙伯醫院抽血,然後又回到觀塘的家,下午四時又返醫院取化驗結果。等醫生、等收據,再加上取藥,已是晚上六七時。她明白公立府醫院資源緊張,醫護人員很忙,未必照顧到病人的心理需要。所以她主動參與了病人互助組織中,從而結識可以訴心事的同路人。「自己經歷過,我都希望幫到人;我都有打電話問候病友,鼓勵她們出街,不要把自己收藏。」她又練習氣功,強健體魄。
李女士十四年前無意中發現乳癌,那時她45歲,是酒樓傳菜員。接受了全切除手術後,一個月後便恢復上班。
2005年,她發現左邊乳房長了很多流血的肉粒,後來證實是乳癌復發。接受了第二次手術,電療和化療,沒料到兩年後再度復發。「胸骨痛得很厲害,三個月後去看急症,照過X光,才知道是乳癌擴散到骨骼。」確診是HER2陽性乳癌的她,打了14枝標靶藥針,情況未有好轉,腫瘤更轉移至頸背,鎖骨突起,右邊乳房又摸到一硬塊,雙手疼痛,連伸直雙手也乏力。
「那一個月,真的好痛好痛,痛到一個程度,我想過死,甚至考慮過跳樓、燒炭。」幸然得到身邊家人和朋友聆聽和關心,我的思緒才積極過來。我學懂拿『特別籌』 (未到預約覆診日期而見醫生)。」
「我才59歲,不想這樣早走……想起女兒未成家,還有兩個得意的孫仔孫女,我唔想死住。」李女士說是家人給她鬥志。
患病也教她嚐透人情冷暖。屋邨裡一位街坊以前經常找她聊天,大家算是朋友。直到有一天,那位街坊得悉她有乳癌,態度即時變得冷淡。不過,她卻很清楚「有這個病,不是罪呢!」
她八九年由大陸來港定居,為口奔馳。她清晨五時開始在酒樓賣點心,上午十一時別人下班,她繼續在酒樓傳菜,到晚上十一時才下班。年中幾乎無休,有一段時間,她晚上再兼職做宵夜更傳菜,到凌晨兩點才收工。為了省十二元的士錢,她走路回家。
「現在回想起來,覺得自己很傻。有這個病,可能跟自己以前生活太緊張,又吸入太多油煙有關。」十四年抗乳癌的開支,她沒有仔細去計算過,但她直言幾十年來辛勞工作賺到的積蓄都幾乎花光了。
憑著樂觀的性格和女兒的支持,李女士積極面對乳癌。服用口服標靶藥半年後,她骨痛情況已有所改善,而且腫瘤也縮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