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乳癌荷爾蒙藥無阻生育 (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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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香港乳癌患者中有13%確診時年齡為30至44歲。我接觸過不少這年齡群的患者,部分擔心乳癌荷爾蒙療法會影響日後生育能力,有患者更拒絶服用荷爾蒙藥,這樣會影響日後乳癌復發的風險。近期有研究首次證實,服用荷爾蒙藥治療期間可短暫停用以嘗試懷孕,短期內並未增加乳癌復發風險,這無疑是一個可喜的訊息。

 

以荷爾蒙受體陽性(HR+)早期乳癌患者為例,她們一般會先進行全乳房或局部切除手術,並輔以荷爾蒙藥,以有效降低乳癌復發風險。年輕的乳癌患者最常用的荷爾蒙藥是三苯氧胺(Tamoxifen),服用年期為五至十年,期間不建議懷孕,以免增加誕下畸胎的風險。

 

試想想,這群年輕乳癌患者如果確診時三十多歲,服用荷爾蒙藥十年,完成時已超過四十歲,卵巢的功能下降,懷孕的機會大大減少。

 

今年5月哈佛醫學院旗下的達娜-法伯癌症研究所,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上發表了全球性乳癌 POSITIVE的臨床測試结果,首次證實對停經前(≤42 歲)、HR+、乳癌手術後接受荷爾蒙藥治療的早期乳癌患者,可短暫停藥以嘗試懷孕,並不會增加短期的乳癌風險。

(https://www.nejm.org/doi/full/10.1056/NEJMoa2212856)

 

在 516 名HR+乳癌患者中,年齡中位數為 37 歲,她們都是希望懷孕而暫停荷爾蒙輔助治療。她們在接受乳房切除手術後接受大概18至30個月的荷爾蒙治療,患者遂暫停服用荷爾蒙藥,入組後設置為期三個月的洗脫期(washout period),此後開始嘗試懷孕,成功者經過懷胎十月、分娩及哺乳等過程,前後暫停荷蒙藥治療至多兩年。之後,再重新繼續餘下的荷蒙藥治療。患者隨訪時間中位數為41個月。

 

雖然相關研究仍需要作長期跟進,以確保暫停服用荷爾蒙藥的安全性,但有關結果對年輕又想生育的乳癌患者是一種鼓舞。現時本港乳癌個案中,有超過七成半屬雌激素受體呈陽性,大部份均需要接受荷爾蒙藥治療。

 

張淑儀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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