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患者接種新冠疫苗要點 (2022-2-12)
農曆新年伊始,香港新冠疫情愈趨嚴峻,癌症病人屬於高危群組,比一般人需要更大的病毒防禦。筆者建議尚未打疫苗的癌症病人,應積極動身注射疫苗,若有疑慮可諮詢醫生意見。
癌症病人屬抵抗力弱的群組,一旦染疫,併發症風險較高,所以有疫苗保障總比沒接種的好。絕大部分的癌症病人是可以接種新冠疫苗,只要按個人的身體狀況及治療時間,選對時間進行注射。
一名已服食標靶藥六個月及後仍須持續服食的乳癌病人,眼見病情穩定,於農曆新年前接種了兩支新冠疫苗,未有副作用,這名病人認為疫苗能保障自己。
坊間有傳聞指,正進行化療和標靶的癌症病人,可以不急於接種疫苗,因為化療藥可以同時殺死新冠病毒。 這種傳聞實屬錯誤,化療和標靶藥是針對癌腫痛,並不是用於新冠病毒。
正在化療的病人,可因應化療周期,在下一次化療前一周接種疫苗。正在服食標靶藥的,若情況穩定,也可接種。至於進行放射治療或手術人士,可在完成後一個月接種。
因為每個癌症病人接受同一種化療藥物,對免疫力影響也不一樣,而承受疫苗的效力及風險也不同,所以接種前最好先諮詢主診醫生意見,因應自身情況,平衡疫苗的效益及風險。
現時或曾經患上乳癌的人士應避免於罹患乳癌的同一邊手臂接種疫苗。例如,若左邊乳房曾患上乳癌,應考慮於右邊手臂接種疫苗。
香港乳癌基金會引述國際研究指,打針後三周肉接受正電子(PET)掃描,有八成機會岀現乳房腫瘤「假陽性」。本港曾有接種者的淋巴腫大至三厘米,這與打針產生的免疫反應有關,令接種位置附近的淋巴腫脹,或誤以為是腫瘤,因此建議患者應在打針四至六周後才做PET掃描。
熊維嘉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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