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早察覺復發風險降 (2025-10-14)

很多乳癌患者在完成療程後都會擔心復發,尤其是年輕患者,因為沒有人想再重蹈乳癌治療之路。香港乳癌基金會轄下的《香港乳癌資料庫》早前發表第17份年度報告及《乳癌遠端復發的風險因素》簡報,結果發現年輕或確診較高期數的乳癌患者,有較高的遠端復發風險,即癌細胞擴散到身體其他器官,如肺、肝、骨骼或腦部。

 

乳癌復發亦可能是局部復發,即在原先患癌的乳房或手術部位,例如胸壁或淋巴結出現癌細胞;或區域復發,例如腋窩、鎖骨上方的淋巴結。「局部、區域和遠端」三個分類中,當然是遠端復發後果最嚴重,因為痊癒機會極低。由於癌細胞擴散至不同器官後難以進行局部手術,加上擴散過程中細胞不斷變異,可能產生抗藥性,導致無法單靠一種藥物治療,甚至最終無藥可用。

 

到底從乳癌初診「醫好」至復發時間間距有多久?沒有人能準確預測。有患者在接受治療後可以是從沒有出現復發的。而根據簡報,患者復發的中位數大概是三至四年,但亦有患者在15年後出現遠端復發。

 

基金會口號 「及早發現,治療關鍵」,原因是乳癌期數越早,存活率越高,同樣,相關推論亦套用在遠端復發的機率上。據報告指出,出現遠端復發的患者確診期數明顯較高,逾四成屬第 III 期,一成五屬第I期,反映癌症確診期數與遠端復發風險顯著相關。

 

另外,40 歲以下的年輕患者、有高癌細胞繁殖速度(Ki-67)水平、高級別腫瘤細胞(第三級)或有淋巴血管侵犯,皆存在更高遠端復發風險。相反,不同乳癌類型(生物學亞型)在遠端復發風險上沒有顯著差異。乳癌類型只影響擴散發生的時間,而三陰性患者較荷爾蒙(HR)呈陽性患者更早出現遠端復發。

 

所謂「上醫治未病」,要預防乳癌,最重要是定期接受乳房檢查,把握早診早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