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第四期等於無藥可醫? (2026-7-21)
Mandy(化名)確診乳癌第四期,求診時腫瘤已佔據了乳房約三分之二,癌細胞並已轉移至胸骨及肝臟。聽到消息時,她感到晴天霹靂,因為病情已不能根治,只能靠藥物控制癌症,減慢癌細胞活動。她先接受電療以收乾溢液,再進行化療及抗HER2藥物治療,成功令腫瘤縮細,然後進行全乳房切除及腹直肌皮瓣乳房重建手術。
術後,Mandy繼續接受雙標靶及化療。幸運的是,藥物療效顯著,首年肝及胸骨的癌細胞活躍度減少七至九成。第二年進行正電子PET掃描時,已看不到癌細胞蹤影,但醫生仍建議她持續用藥。至今,Mandy已走過超過十年的抗癌旅程,仍每四個星期打一次標靶藥,並已由雙標靶改為單標靶。她以自身經歷鼓勵其他姊妹勇敢面對抗癌路上的挑戰。
這樣長的存活期,在第四期乳癌患者中並不常見。根據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的數據,第四期乳癌的五年相對存活率只有29.8%,遠低於第一期的99.3%及第二期的94.6%。然而,隨著藥物治療的進步,透過標靶治療、荷爾蒙治療或免疫治療,很多第四期患者平均存活期已可延長數年甚至更久。
第四期乳癌的存活率,取決於癌細胞轉移到哪些器官、擴散範圍、腫瘤特性等。一般而言,骨轉移較其他器官轉移容易控制。乳癌最常轉移至骨骼、肝臟、肺部及腦部。根據2019年一項研究[1]指,當乳癌擴散至這些器官時,其五年存活率分別為骨骼39.8%、肺部10.94%、肝臟7.34%,以及腦部1.51%,顯示不同轉移部位對病情發展和預後有明顯影響。
第四期乳癌並不等於絕症。只要善用各種治療方法,有效控制癌細胞生長,便有可能將第四期乳癌變成慢性疾病。
[1]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186/s12885-019-6311-z
